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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成能量棒高糖3成高脂 卡路里高食1條要跑5公里

消委會從市面抽查12款運動能量棒及26款小食棒,發現逾9成小食棒屬「高糖」食物,同時亦有近4成能量棒樣本屬「高脂」。消委會提醒,將含糖、脂肪及能量的能量棒或小食棒當作小食食用或引致吸收過多能量,而攝入過多脂肪亦不利於運動。


含有能量高 食一條要跑5公里「消化」

每個能量棒樣本提供的能量介乎111至290千卡。即一個體重55公斤的成年人進食一條後,需要步行約1.7至4.5公里(約35至90分鐘),或跑步約15至38分鐘(約1.9至5公里)才可消耗從中攝取的能量。眾多樣本中每條含有能量最高者為「Pro Bar」,每條含290千卡能量,其所含脂肪或糖分則相對較少。

92%小食棒樣本屬高糖

按照食安中心為消費者提供的「高糖」食物糖分參考水平,食物每100克含超過15克糖即屬「高糖」。消委會發現,能量棒樣本中僅1款之糖分含量標示為0,其餘樣本每100克含糖量平均為32.3克,比食安中心高糖定義高出逾1倍;小食棒樣本平均糖含量為每100克約26克。不含乾果的9款小食棒每100克平均含糖24.4克,而含乾果的小食棒每100克平均含糖27克。按食安中心的定義,即有約92%小食棒樣本屬高糖,僅2款不屬高糖定義。


資料來源: 晴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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